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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顺县教育局关于县城有关学校选调教师的通知》(泰教人[2008]127号)精神,现将泰顺县实验小学2008年教师选调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本县在编正式教师;
2、教龄须满3年;
3、学历:必须是大专及以上;
4、下列教师不能参加选调:
(1)擅自离岗者;
(2)近二年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3)有严重违背师德行为者;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二、选调报名有关事项
1、符合选调(聘)条件的教师持所在学校签署同意调出的书面意见、学历证书(第一学历和第二学历)及选调加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验小学(广场路校区)教导处报名。经县教育局人事科、监察室审核后,再由学校公布参加选调教师名单(7月25日下午)。
2、报名时间:2008年7月23日至7月24日下午5时止。
三、选调名额:
科学2名。如出现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达不到2:1的情况,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或不选调。
四、选调办法:
1、专业知识测试(占总绩的30%):经资格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准予参加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采取笔试的形式(包括教育政策法规、学科教学理论知识、教学片段分析与设计、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笔试时间:2008年7月26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实验小学(广场路校区)。7月26日下午公布笔试结果(要求查分的教师于7月26日下午到教导处登记),7月27日上午公布下一轮入围名单(根据业务知识测试成绩的高低,按1:3比例)。
2、上课(占总绩的50%):时间为7月28日,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入围人选:7月28日根据总成绩(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30%+上课成绩占50%+选调加分占20%)择优确定入围人选上报教育局(如总成绩相同的,取上课成绩优秀者)。
泰顺县实验小学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
2008年县城教师选调加分条件
1、先进:最近三个学年以来被评为国家级先进的计3分,省级的计2分,市级的计1分,县级的计0.5分,单项先进降级计分;有多项先进的,取其最高分一项计分,不累计(全面先进指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市园丁奖)。
2、名师:市级名师加5分,县级名师加3分;
3、三坛:被评为省级三坛的计3分、市级的计2分、县级的计1分,多次被评的取最高档计分一次,不累计。
4、骨干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加1分,县级骨干教师加0.5分。
5、最近三年在省、市、县级优质课评比中获一等奖的,分别计3分、2分、1分,获二、三等奖者分别按同级一等奖的0.5倍、0.3倍计分。多次获奖的取最高一次计分,不累计。
6、论文:最近三个学年以来撰写的对口学科的专业论文在国家级专业报刊发表(或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的论文比赛得奖)的计3分,省级的计2分,市级的计1分,论文获奖根据等次按1:0.5:0.3计分(获县级一等奖的计0.3分)。
教科研课题视同论文计分,获奖的课题的组长按同级论文分值计分,其余成员按组长的二分之一计分。论文和课题多篇(个)得奖的取其中最高分一次计分,不累计。
7、教龄:教龄第四年起计0.5分,每增加一年增0.5分,最高不超过4分。
8、夫妻分居(一方在县城)满一年起计0.5分,最高不超出2分。
最近三个学年指2005、2006、2007三个学年。 |